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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劳动法4(2 / 2)

商人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来谋取私利。

其二,这些官员担心劳动法的施行会对当地经济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进而降低生产总值,影响他们的政绩考评。在他们眼中,经济增长和政绩远比劳动者的权益更为重要,因此对劳动法的普及采取消极态度。

然而,这种做法带来的后果却是极其严重的。这些所谓的“坏的gdp”并不能真正反映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反而成为了人民追求幸福生活道路上的巨大阻碍,如同压在他们头顶的一座沉重大山,让人们喘不过气来。

其中比较恶劣的就是东北地区钢铁厂因贪污腐败和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拖欠薪资,断缴养养老金,再就业困难等问题引起普通员工生活困难,在杨镜舟看来还是相对来说情有可原。

那珠三角地区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拖欠员工薪水,存在主动为恶的情况,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你们作为企业家,工厂主吃香的喝辣的,整天还惦记着农民工馒头上的两根咸菜,当真是不为人子,必须要重拳出击,社会主义的铁拳必须打在他们的身上才能让他们知道痛。

整理好相关资料与证据之后,杨镜舟深吸一口气,怀揣着忐忑的心情,亲自前往最高委员会进行汇报。他深知此次汇报的重要性,不仅关系到华国的经济发展,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汇报过程中,杨镜舟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只有建立一个和谐、稳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华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确保经济发展能够稳中向好。

他指出,当前社会中存在一些依靠剥削员工、违法犯罪来获取利益的企业。这些企业的野蛮生长,不仅损害了员工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得那些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难以生存。

一个合法合规的企业,需要承担诸多责任和义务。它们需要依法缴纳税收,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需要按时发放薪水,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还需要履行各种社会义务,回馈社会。相比之下,那些连工资都敢不发的企业,无疑在成本上具有极大的优势,这对于合法合规的企业来说是极度不公平的。

因此,杨镜舟强调,政府必须介入其中,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合法合规企业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真正优秀的企业得以茁壮成长,推动华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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